-
宜春集体户口领结婚证指南如下:
一、办理条件
1. 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双方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 双方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 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5. 双方均未结过婚。
二、办理材料
1.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2寸近期免冠彩色合影照片3张; 4. 集体户口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办理流程
1. 双方携带所需材料到宜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 填写《婚姻登记申请书》; 3.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4. 审核通过后,双方在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
四、注意事项
1. 办理结婚证时,双方需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 如一方为集体户口,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 办理结婚证时,如发现材料不齐全,婚姻登记处将不予受理; 4. 结婚证领取后,双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买卖、转借、出租、出借。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