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农转非办理,必备材料清单解析

宜春 更新于:2025-01-10 17:01
  • Dazzy1219

    宜春农转非(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办理需要准备以下必备材料,以下为材料清单及解析:
    1. "户口簿":这是证明原籍地及家庭成员关系的必备材料。需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申请人页及家庭成员页的复印件。
    2. "居民身份证":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件。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时,原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需提供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4.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证明申请人在原籍地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材料。需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复印件。
    5. "房屋所有权证":证明申请人在原籍地拥有房产的材料。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6. "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同意迁出证明":证明申请人在原籍地村委会同意其迁出的材料。需提供村委会出具的同意迁出证明原件。
    7. "就业证明":证明申请人在迁入地有稳定就业的材料。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复印件。
    8. "住房证明":证明申请人在迁入地有稳定住房的材料。需提供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9. "计划生育证明":证明申请人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10.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当地政策要求,可能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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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煦明日志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需要的证明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高、中级职称证书。

      2、岗位受聘的证明材料。

      3、学历证书。

      4、任职证明(任命书或任职材料)。

      5、获得奖励或荣誉证书的材料。

      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证明材料需要上述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以外,还应补充下述材料:

      1、结婚证书及随转人员的农业户口卡。

      2、随转在校子女的学校证明。

      3、随转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有病子女需有县、市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4、1975年1月1日出生后的第三胎、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第二胎子女需要有准生证或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

      5、本人是独生子女,需有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6、办理第二次婚姻的配偶及随转子女,需有前妻(夫)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应报原件,同时报送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楚整洁,规格整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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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凡轮船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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