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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申请攻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宜春市户籍; 2. 在宜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 3. 家庭成员中无其他非农业户口人员; 4.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的证明; 4. 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无其他非农业户口人员的证明; 5.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农转非的证明; 6. 申请人所在社区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 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报送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报送至当地公安局; 4. 公安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为申请人办理农转非手续。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公安局; 3.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转让申请材料。举报 -
1、在乡镇农机、水利、经营、林果、蔬菜、畜牧、养殖等部门第一线工作的职工。
2、在民政系统殡葬、精神病院、光荣院、福利院、烈士陵园工作的职工。
3、在农田水利系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水库河道管理、水文勘测、农林灌溉、防汛抗旱、造林、护林、植保、育种工作的职工。
4、在市政工程建设系统从事公路建设与维护、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与维护工作的职工。
5、在园林、环卫、旅游系统工作的职工。
6、获得市专业主管部门或区县委、政府奖励以上的人员。
7、获得国家或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奖励、包含星火奖或与之同等奖励的人员。
8、录用或者过渡为乡镇机关的国家公务员。
9、普通高校农业户口自费生(包括高职毕业学生)。
10、乡镇重点支持发展,并达到年利税40万元以上的企业正副职领导成员。
11、其他专项农转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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