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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集体户口孩子入户指南
一、适用对象 在宜春市拥有集体户口的家庭,需要将孩子户口迁入集体户口的家长。
二、办理条件 1. 孩子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宜春市集体户口; 2. 孩子出生后未办理户口; 3.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
三、办理材料 1. 孩子的出生证明; 2. 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 3. 父母的结婚证(如有); 4. 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的集体户口簿; 5. 单位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6.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1. 父母持相关材料到孩子出生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 2. 派出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填写《入户登记表》; 3. 父母在派出所领取《入户登记表》并填写相关信息; 4. 将填写好的《入户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派出所; 5. 派出所审核通过后,为孩子办理入户手续,并发放户口簿。
五、办理时限 1. 派出所应在收到完整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 入户手续办理完成后,派出所将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户口簿。
六、注意事项 1. 办理入户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