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父母集体户口,孩子落户全攻略须知

宜春 更新于:2025-01-10 17:01
  • 快乐人生1220

    宜春市父母集体户口,孩子落户全攻略如下:
    一、落户条件
    1. 父母在宜春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2. 父母在宜春市有稳定的工作; 3. 父母在宜春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二、落户流程
    1. 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出生证明、父母在宜春市居住证明、父母在宜春市工作证明、父母在宜春市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
    2. 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携带以上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落户。
    3. 派出所审核:派出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材料上报至县级公安局。
    4. 县级公安局审批:县级公安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户口迁移证发放给申请人。
    5. 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携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6. 办理户口登记:迁入地派出所对申请人进行户口登记,发放新的户口簿。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落户时,需确保父母在宜春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稳定的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2. 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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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静谧而安静

      1、孩子能否落户集体户,“单位同意”是重点

      孩子能否落在单位的集体户上,重点要看“单位同不同意”。一般来说,在校学生集体户、人力资源托管集体户等户籍流动可能较大的集体户,单位是不允许将新生儿的户口落下的。而有独立地址的企事业单位,则有可能允许将职工子女落在其自有的集体户下。带集体户口簿(或集体户口本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可前往集体户所在派出所办理新生儿落户手续。

      2、一方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的,孩子须落家庭户

      父母双方均为宜春市常住户口,且一方为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的,新生儿办理出生申报时不可随集体户一方落户,须落户在家庭户的一方。

      3、父母均是集体户新生儿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落户

      一般情况下,如果新生儿的父母双方均为宜春的集体户口,新生儿可以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但必须取得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的同意。

      4、母亲是宜春集体户父亲是外地户口可随母落户宜春

      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如果新生儿的母亲是单位集体户,而父亲是外地户口,子女可以随母落户宜春集体户,也可以随父落户外地家庭户口。新生儿只有父亲是宜春集体户,而母亲是外地户口的话,原则上父亲单位会建议新生儿须从母亲上外地户口,不能跟随父亲在宜春落集体户。

      5、空挂集体户无法为新生儿落户

      记者在市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到,因单位搬迁、破产、改制等原因造成的空挂集体户(户主已消失),是无法为子女办理出生申报的。如父母双方均为空挂集体户,则须将父母户口迁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后,新生儿方能办理出生申报。

    宜春集体户口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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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梦在大洋彼岸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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